大龍峒保安宮110年博士研究生獎學金申請

大龍峒保安宮110年度博士研究生獎學金申請簡章

一、目  的/為紀念及發揚醫神保生大帝懸壺濟世精神,並鼓勵從事醫學研究成績優異博士班學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生,特設立博士研究生獎學金。

二、主辦單位/財團法人台北保安宮

三、申請資格/凡具中華民國國籍,經甄試、考試進入國內公立大專院校就讀醫學研究所修讀博士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學位二年級生,在修滿第一學年始提出申請,第一學年各學期至少修滿5學分,兩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學期各科學業成績達80分、平均學業成績達85分,操行成績達甲等,具有研究潛力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研究生。

     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請本獎學金:

    (一)錄取當學年度辦理休學、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者。

      (二)參與中央研究院國際研究生博士學位學程(TIGP)入學者。

    (三)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、以在職身份報考者、外國籍學生(含僑生)、或大陸地區學

             生。

    (四)具公費生身份。

四、獎學金金額:每人核給金額每月新臺幣壹萬元,第一次於核准時發給第一學年兩學期及第二學年

       第一學期,第二學年第二學期以後,於每學期完成註冊後發放,每次發給六個月。

五、申請辦法:請備妥下列文件

1.申請表乙份(親至本宮索取,或網站http://www.baoan.org.tw/下載)。

2.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證明或在學證明乙份(正反面印在同一張紙上)。

3.109學年第一、二學期成績單正本(不得以影本或校方蓋有與正本相符之影本替代)。

4.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乙份(正反面印在同一張紙上)。

5.全職修業切結書。

6.博士班研究計畫說明書(A4一張為限)。

7.附掛號回郵信封,並註明收信人姓名、地址以便辦理未錄取退還成績單。

※以上文件除成績通知單外,請以A4紙張為準,未達申請資格、資料不符、不齊全或無法辨識,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退件。本宮保留核准與否之權利,所有申請文件恕不退還(成績單除外)。

六、申請日期:110年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
七、送件方式:可親送本宮後棟2樓圖書館(星期二至星期日,每日09:00~17:00),或掛號郵

       103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61號,信封外請註明:申請大龍峒保安宮博士研究研生獎學金。

八、其他:

  (一) 獎學金錄取名額五名,自入學該學年起核給四學年為期限。

  (二) 博士班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取消其受獎資格,且不再恢復:

       1、休學、退學或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。

       2、逕修讀博士學位學生轉入或轉回碩士班就讀。

       前項第一款情形自次學期起、第二款情形自次月起,終止本獎學金。

  (三) 獲得本獎學金之博士班學生應維持全時間修讀之身分,若身分喪失者,次月不再發給;

           隱瞞全時間修讀身分喪失者,一經查明將追回已領之獎學金。

九、頒發獎學金: 日期:110年11月21日(星期日)

      地點/本宮後棟一樓雲衷廳(領獎辦法詳見領獎通知函)。

十、本簡章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本宮隨時修改並公佈於網站及圖書館。

 大龍峒保安宮:地址: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61號;電話:02-25951676轉圖書館;網址:www.baoan.org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