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龍峒保安宮110年度大學、高中獎、助學金申請
一、目 的/本宮為恭祝 保生大帝聖誕,嘉勉品學兼優及清寒優秀學生,特設立獎、助學
金。
二、主辦單位/財團法人台北保安宮
三、申請資格/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籍台北市、新北巿,具有正式學籍且未享公費或其他
獎學金者。
(一)大學:日間部公、私立大學、技術學院、專科學校(四年級以上)。(不含夜間部、進修學
推廣教育及在職專班學生)。
(二)高中:日間部公、私立高中、職、專科學校(三年級以下)。(不含夜間部及職業進修學校學
生)。
四、申請類別標準/
(一)甲類─獎學金
◎公立(大學、高中職)─學業成績85分以上、操行(德育)成績80分以上(或甲等以上)。
◎私立(大學、高中職)─學業成績87分以上、操行(德育)成績82分以上(或甲等以上)。
(二)乙類─助學金
◎不分公私立大學、高中職。
◎學業成績80分以上、操行成績75分以上(或乙等以上)。
◎領有社會局核發之110年度低收入戶相關證明。
五、申請辦法/請備妥/ 甲類:1.2.3.4.5.7;乙類:1.2.3.4.6.7,依順序使用釘書機釘於紙張右上
角。
1.申請表乙份(親至本宮索取,或網站http://www.baoan.org.tw/下載)。
2.學生證正、反面影本乙份(蓋有109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章為準,正反面印在同一張紙
上,未蓋註冊章請附在學證明)。
3.109學年第一學期寄給家長的成績通知單正本(不得以影本或校方蓋有與正本相符之影本替
代)。
4.申請人的戶口名簿正、反面影本乙份(正反面印在同一張紙上)。
5.甲類須附上校方未享公費證明(如軍公教補助或其他獎助等)或109年第二學期四聯繳費單影本。
6.乙類須附110年低收入戶相關證明影本乙份(如以清寒證明等代替者,恕不受理申請)。
7.附掛號回郵標準信封,並註明收信人姓名、地址以便辦理未錄取退還成績通知單。
※以上文件除成績通知單外,請以A4紙張為準,未達申請資格、資料不符、不齊全或無法辨識,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退件。本宮保留核准與否之權利,所有申請文件恕不退還。
六、申請日期/110年3月1日起至3月15日止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七、送件方式/可親送本宮後棟2樓圖書館(星期二至星期日,每日09:00~17:00),或
掛號郵寄103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61號,信封外請註明:申請大龍峒保安宮獎助學
金。
八、審 核/
(一)每人限申請一類(甲類、乙類),重複申請者,一律取消資格。
(二)甲類獎學金:大學(公、私立)各錄取50名,高中職(公、私立)各錄取30名。
乙類助學金:錄取核定【由本宮評審決定】。
*上述甲、乙類獎助學金皆以學業分數評定,高分者優先錄取。
(三)獎助學金:大學/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;高中職/每名新台幣參仟元整。
(四)於110年 4 月18 日(星期日)在本宮附設圖書館,及網站上公佈錄取得獎學生名單,
並專函通知,倘未收到,請儘速與本宮聯絡。
(五)於110年5月4日至5月9日期間退還未錄取同學成績通知單正本。
九、頒發獎、助學金/
頒發日期/地點:110年5月2日(星期日);本宮後棟一樓雲衷廳(領獎辦法詳見領獎
通知函)。
十、本簡章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本宮隨時修改並公佈於網站及圖書館。
大龍峒保安宮地址: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61號;電話:(02)2595-1676轉圖書館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