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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、 台灣民間宗教生死觀
台灣是一個移民社會,早期的移民主要來自閩南與廣東的漢人文化地區,因此台灣人的生死觀必然與漢人文化有密切的關係。漢人文化歷史悠久,對於人之生死,早已在有意無意之間,形成一個傳統的看法,孔子在學生問「死」這一回事時,雖然以「未知生,焉知死?」來答覆,並不代表孔子不知「死」,孔子這句話的深層意涵是要學生好好把「生」這件事弄清楚,經營好;至於「死」,那是一件必然也是自然之事,只要「生」得好,自然就能「死」得安。因此宋儒張橫渠在〈西銘〉最後一句話便說:「存,吾順事;歿,吾寧也。」人生在世,一切順著天理行事,一旦命之將終,自省無慚於天地,因而能夠很平靜、很安寧地面對它,這正是幾千年來漢文化中士君子之流的生死觀。
至於廣大的庶人社會,對於人之生死之看法,則比士君子流顯得豐富,流傳到台灣之後,更是龐雜。不過無論如何龐雜,認為人死之後靈魂不滅,子孫宜加奉祀,這一個基本共識則是相同的。流行在台灣基層社會的生死觀,我們可以略加歸納如後:人是由它界﹝冥界﹞來投胎,投胎之前需借貸庫銀。來到人間,稱為陽界。到人間來的人,有的是來還債,有的是來討債;討完債或還完債,義務達成了,就得回去,因此台灣人稱人死去叫「轉去」。也有人認為人來陽間,好像來玩耍,常常玩興正濃,卻已日薄崦嵫,所以台灣俗語便以「世間是借咱來遊戲」,來表達民眾對人生如夢、人生苦短的一種感嘆。而「未曾註生先註死」這一句台諺,更告訴我們「生」是偶然,「死」乃必然。在傳統農業社會時代,年過半百的村夫村婦,每日早晚三柱香,除了求風調雨順、子秀孫賢、家宅安吉之外,便是求自己將來能夠「好死」﹝善終﹞。一但長輩斷氣過世,國人相信個人最後的身心狀況將是靈魂的永恆記憶與形象,因此,假如死者臨終前有身心方面的殘疾,在斷氣那一剎那,其子女必須在屍旁大聲高「唱」:「您身心健康、腳健手健,目珠金,心肝清……」俾讓靈魂獲得「新生」。又因出生時曾借庫銀來出生,如今返回冥界自當清償,因此子孫便須依死者之生肖而「還庫」。進入冥界以後,「魂不認屍」、「死人直」,必須經過十殿閻羅之審訊,在陽間不曾為惡者,通過十殿之後即可獲判超生;至於曾為惡者,則依惡行之輕重,分別被各殿閻羅收押發監行刑。若是壽不該終、自殺或被人所害者,則會被監禁在枉死城內,須要仰仗高道或高憎做法,打城破獄,方能解救他。在基層民眾的核心思想裡,陽界與冥界雖然是兩個對立的世界,但它們都是互通的,生由冥界來生,死又回歸冥界,只是「人生不滿百」,而在幽幽之冥界中卻悠長不知年。
參、 道教的生死觀
影響台灣人的生死觀,除了傳自中國古老漢文化的基本靈魂不滅觀念之外,還有道教及佛教的生死觀。
道教是一個貴命重生的宗教,道是宇宙之本體,萬物之根,人生即是從道而生。根據《太上老君內觀經》之說人之生命,在父精母血統合之後,第一個月叫「胞」,第二個月叫「胎」,胚胎開始成形;第三個月天上陽神來為三魂,三魂就是胎光、爽靈、幽精,第四個月地中陰神來為七魄,男人之七魄是:伏矢、尸垢、除穢、吞賊、嗅肺、雀陰、蜚毒,女人之七魄名為:毒草、恐老、曲直、次次、洋洋、臟巨、干同;第五個月五行分而五臟全,第六個月六律定而六腑成,第七個月七星開七竅,第八個月八景神降真靈,第九個月宮室羅布以定精,此時已神布氣滿能聲,聲尚神具。但要出生,仍須重重關卡,《九天生神章經》云:「太乙執符,帝君品命。主錄勒籍,司命定算。五帝監生,聖母衛房。天神地衹,三界備守。九天司馬在庭,東向讀九天生神寶章九過。男則萬神唱恭,女則萬神唱奉。男則司命敬諾,女則司命敬順。於是而生。九天司馬不下命章,萬神不唱恭諾,終不生也。」由此可見人類之能出生為人,是多麼不容易?
由於生而為人非常難得,所以必須珍惜生命,因此貴命重生便成為道教的一大特色,並由此而產生行氣、導引、服食、辟榖、練丹……等養生術。《高上玉皇心印妙經》上說:「上藥三品,神與氣精。」也就是說精、氣、神乃人之三寶,神依形生,精依氣盈,因此必須養精、養氣,神才能固,《九天生神章經》也說:「所以能愛其形,保其神,貴其氣,固其根,終不死壞,而得神仙,骨肉同飛,上登三清。」這就是《西升經》所說:「形神合同,乃能長久」,一旦形神合同,便可白日飛昇;次一等則是形神分離而登仙,稱為尸解。至於一般人不貴其形,不寶其命,不愛其神,自取死亡;一旦死亡陽氣﹝三魂﹞上升,陰氣﹝七魄﹞下降,七魄每七天散一魄,七七四十九天散盡,魂飛魄散即徹底死亡,非人所願見。因而每逢做七,必請高道做齋,為死者去除身心塵垢,經過悔罪、請赦、解冤、還債之後,舉行水火煉度,讓死者重新獲得一個新的形體,再陶魂鑄魄,聚形合命,並傳授九真妙戒牒,且授予升天左右券等之後,即可送到南昌朱陵府﹝道教超凡煉度之處﹞,進而前往東極宮去做自在無礙的快活神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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